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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章浩律师为您解决诉讼指南相关法律纠纷,免费解答诉讼指南法律咨询,代理有关诉讼指南诉讼和仲裁案件。


合肥诉讼指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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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移送管辖后的财产保全
      因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或法院依职权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管辖,原受理案件法院已经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受移送法院受理案件后对符合解除财产保全条件的,应当如何办理解除财产保全手续,成为审判实践中的难题。   一、受移送法院解除移送法院财产保全措施中的难点《关于适用〈中华


  • ·如何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当事人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律师费的收取方式?
      律师费的收取方式一般包括固定律师费方式,风险律师费方式以及部分固定部分风险律师费的方式。所谓固定律师费方式,是指由客户支付固定数额作为律师费,该数额不以案件是否胜诉为条件。所谓风险律师法,是指律师费的多少以及是否支付均以案件是否胜诉或者是否达到预期目的为条件,胜诉则支付,否则可以


  • ·什么是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如何计算?
         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或者虽采


  • ·如何举报法官枉法裁判?
      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要求法官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掣肘、刚正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条明文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


  • ·录音证据怎样才有效
          录音证据怎样才有效        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在书面证据缺乏的情况下,录音证据在很多案件中就成了关键。“录音”方式取证,尤其是私下录音是否合法?“录音证据”能起到什么作用?录音取证要注意什么?  &#


  • ·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有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现实情况,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主要是被告所有、占有、享有的实物财产和财产权利。具体主要有:1、被告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户名必须与被告名称一致)及存款。2、被告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在案的、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或者拥有使用权的土地。3、被告对外投资的股权、持有的股票、


  • ·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三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第二,申请执


  • ·小产权房可以诉讼保全吗?
      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法律,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在购买的是在建乡产权房,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能就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 ·民事诉讼证据的认定
      1、一证一认,是指单个证据材料在法庭上出示,经双方当事人质证后,由法庭当庭对该证据材料作出认定,并说明采证与否的具体理由。根据《证据规则》第65条的规定:合议庭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1)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2)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存


  •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因此,如果欲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应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哪些第一审民事案件?
         我国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人民法院和县级市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法院;市辖区人民法院。   同时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实际上也就是规定了绝大多数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谓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是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规定
      为规范审判秩序,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和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08〕10号)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现对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作如下调整:一、市高级


  • ·对票据纠纷管辖的规定
      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票据支付地指凭票据付款的付款人的所在地。这里的票据,指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基本效能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支票。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


  • ·强制执行是向一审法院申请,还是向终审法院执行?
      无论二审是维持原判,还是改判、调解结案,都由一审法院强制执行,要快速向一审法院申请法院执行,采取措施保障执行的实现。判决生效日期从终审判决送达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


  • ·关于基层法院管辖的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仲裁裁决如何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裁决书生效并经过裁决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期限,便可到法院立案执行。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所需材料包括:  1、仲裁申请执


  • ·诉讼中通过那些渠道查找债务人的财产?
         由于法院审判方式改革,现在的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强化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和意识,法院不主动、积极调查收集证据。如果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达到其举证目的,要自行承担败诉的风险。因此,及时、准确地查找被告的财产线索就成了关系到整个案件成败的关键。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债权


  • ·起诉时能否将被告的配偶列为共同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以下简称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结期间的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主张权利,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


  • ·不知道被告经常居住地,在哪个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 ·执行阶段能否对财产保全提出异议?
      民事诉讼程序一般可分为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两个阶段,并且随着审执分立原则的确立及相关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这种阶段性特征更为明显。司法实践中,执行法官一般都不会理会当事人提出的审判程序中存在的问题。本案中,异议人对查封、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提出异议属于审判阶段的异议,应当在审判


  • ·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即丧失胜诉权。南京律师热线84110110律师指出,审判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因片面理解诉讼时效内涵及时效中断的事由,丧失许多主张权利的机会,吃“时间差”哑巴亏的现象屡见不鲜。   诉讼时效期间分为三种:&


  • ·什么是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


  • ·证据保全的内容
      证据保全程序原则上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的。当事人提出申请通常是由认为该证据能够用来支持其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所提出。但是倘若双方都当事人都认为证据有利于其主张的,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提出。  申请的程式是指申请人向法院以何种形式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以及在特定形式下应列明或表明何种


  • ·诉前财产保全中案外人提起异议
      对诉前保全的标的主意权利,除了通过利害关系人提出复议外,还可通过案外人提出异议的道路来解决。首先,案外人认为法院采用的诉前保全措施侵害其合法权益,应当有权利提出自己的主意,通过法律来掩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民法通则》第五条明确规定“国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掩护,任何组织和个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文号:法发[2008]10号                    发文时间:2008-03-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


  • ·保全的财产是否享有执行优先权?
      《执行规定》中更明确了这一原则,第9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本条中规定的可以主张优先受偿权的情形没有已实施财产保全措施。但有人提出本条中与担保物权并列的那个优先权应包括财产保全。此处的优先权的范


  • ·被告如何答辩?
      答辩即被告人针对原告人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答复和辩解。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是被告人或被上诉人针对原告人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诉讼法律文书。  被告在答辩


  • ·诉前财产保全案外人确权诉讼诉
      在民事诉讼中,根据诉的目的和内容不同,把诉讼分为确认之诉、变更之诉和给付之诉,没有“确权诉讼”的概念。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特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独创了“确权诉讼”这一概念。确权诉讼简单的讲就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所主张的权利进行确认的诉讼。它具有确认


  • ·民事诉讼中缺席判决的几种法定情形
         缺席判决是人民法院仅在一方当事人参与陈述与辩论,并对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对争议案件作出的判决。由于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就无法参与庭审质证、陈述与辩论等诉讼活动,从一定意义上来说,缺席判决实际是对未到庭一方当事人的惩罚。因此,只有出现以下法定情


  • ·房产变更登记未完成,保全异议如何处理?
      法院能否查封该房产的关键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到底有没有对该房产进行核准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可见,不动产物权的转让是以房产部门有没有对该房产进行核准登记为准。案外人汪某与被告的房屋买卖在房产交易中心尚未进入核准登记程序,


  • ·律师可以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可以分为诉讼事务服务和非诉讼事务服务。诉讼事务服务,主要包括律师向客户提供民商事诉讼案件代理服务(起诉,举证,出庭,上诉,应诉等等),合同仲裁代理服务,劳动仲裁代理服务,刑事辩护和代理,行政案件代理服务等。非诉讼事务服务,主要包括企业日常法律顾问服务,个人法


  • ·追讨债务,有借条,有分期还款日期,但借款人经营的企业在别人名
      追讨债务,有借条,有分期还款日期,但借款人经营的企业在别人名下,其所有财产都在别人名下,她是失信人员,怎么办啊?

    ·能打赢官司再收费吗,甲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将一辆货车卖给乙方
      甲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将一辆货车卖给乙方,并签订了买卖协议。协议中,甲方保留了所有权,并规定,如果乙方不按期支付车款,甲方有权将车扣回,直至还清为止。在协议履行一半时,乙方不再给甲方支付车款,持续近一年,甲方无奈将车私自扣回,并起诉确定车的所有权。经法院确认后,车辆归甲方,因为甲方保留了所有权。但这个确权之诉打了一年多,现在乙方反过来诉甲方,要求甲方赔偿经营费用

    ·应在多长时间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述
      受害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应在多长时间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述

    ·被一个男人强*未逐,对方能判几年?
      我朋友被一个男人强*未逐?证据充分。该犯罪的男人能判几年?现在已经被抓起来了!可否告他赔偿精神损失和名誉损失?

    ·我们路与农场路对接头堵路不让出入,农场路属集体公共的,
      我们路与农场路对接头,xx堵路不让出入,农场路属集体公共的,我向法院起诉会受理吗?.

    ·债务
      我跟前夫离婚五年了,一只没有要抚养费,离婚协议书是小孩我一人抚养,现在我可以起诉要抚养费吗?他是个*徒,如果起诉会有效果吗

    ·我爸爸在家摔倒住院,住了7天就过世了,我在他生前给交了意外保险现在申请报销但是医
      我爸爸在家摔倒住院,住了7天就过世了,我在他生前给交了意外保险现在申请报销但是医学推断书上的死亡原因写的是脑出血但是现在保险公司不给报销现在我该怎么办?

    ·qingshnghiliojie
      qingshnghiliojie

    ·3级伤残能赔多少钱,我的父亲今年54岁
      我的父亲今年54岁,因工伤致残经鉴定为3级伤残。请问应该索赔的项目有哪些些,能赔多少钱

    ·你好,引流违法吗?会怎么处理
      你好,引流违法吗?会怎么处理

    ·债务执行,你好:十前的债务.经法院执行一部分.后裁定中止.中我私下向债务人要过几
      你好:十前的债务.经法院执行一部分.后裁定中止.中我私下向债务人要过几次.他有还款能力情况下始终赖着不还.因其妻为国家公务员.有固定收入.我想申请恢复执行.能把债务人妻子作为被执行人来申请吗?谢谢!

    ·一年前投资理财产品逾期未兑付
      一年前投资理财产品逾期未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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