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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审申诉
 

再审申诉

  章浩律师为您解决再审申诉相关法律纠纷,免费解答再审申诉法律咨询,代理有关再审申诉诉讼和仲裁案件。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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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案件申诉中的“新证据”
      刑事案件申诉中的“新证据”:刑事案件申诉中的“新证据”是指:1、原判决、裁定生效后新发现的证据;2、原判决、裁定生效前已经发现,但未予收集的证据;3、原判决、裁定生效前已经收集,但未予质证的证据;4、原判决、裁定所依据的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或其他证据被改变或者


  • ·执行异议申请书范本
      执行异议申请书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www.njLawyer.cn。。。)请求事项:因______纠纷一案,业经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达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因__________,人民法院的判决剥夺了我的_______权利,特提出异议www.njLa


  • ·再审审查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民诉法司法解释第第三百九十八条审查再审申请期间,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依法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


  • ·刑事再审案件能否准许公诉机关撤回起诉?
      再审是对案件的纠错程序,不应准许公诉机关撤回起诉。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公诉机关能否撤回起诉未作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九章“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第177条规定:“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


  • ·刑事再审案件适用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 ·申请再审与申诉的区别
         申请再审和申诉不一样,申诉是一个民主权利,属于广义的诉权,具有"六无限"的特点,即没有次数限制、没有级别限制、没有案件限制、没有申诉主体限制和没有针对机关的限制。也正因为申诉没有具体条件的限制,才导致当事人及其他人申诉非常困难。   当事人申请再审


  • ·再审材料补正
      在司法实践中,不同法院对再审材料的要求基本相同,但也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对材料的份数要求不一样(如有的法院要求当事人人数+4),在递交材料时,一般窗口都会开具需要补正的材料清单,可根据不同法院的具体要求,进行补正即可。材料补正不影响再审时效,只要在立案窗口登记,就起到时效中断的效


  • ·申请检察院抗诉的程序
      我国《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规定,如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可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这项申诉权利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可以说是当事人保障自身利


  • ·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都有哪些方式?
      (一)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立案大厅及巡回法庭提交申请再审案件材料;(二)向最高人民法院邮寄提交申请再审案件材料;(三)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申请再审案件材料。。


  • ·当事人刑事再审申请的启动
      最早认为案件错判、具有强烈纠错愿望的往往只是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说,被告人的申诉是推动刑事错案纠正的强大力量。所以,应当为被告人的申诉提供规范化的渠道以期在最大程度上发挥错案发现之功能www.njLawyer.cn。由于申诉与刑事再审存在严重脱节,被告人很难通过申诉及时有效的启动刑


  • ·检察院抗诉的情形
      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二审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各级检察院对同级法院一审尚未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通过原审法院向上一级法院提交抗诉书,抗诉书抄送上级检察院,阻止一审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上


  • ·检察院抗诉的类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抗诉有两种类型,即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是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最高机关,有权对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行使法律监督权南京律师网。所


  • ·什么是检察院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照法定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的诉讼行为,也称民事抗诉。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行为享有法律监督权,抗诉正是人民检察院基于其法律监督权而进行的职


  • ·再审申请书的要求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再审申请书是否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 ·检察院提出抗诉后的法院处理
      人民法院在收到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刑事抗诉书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二)按照抗诉书提供的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住址无法找到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协助查找;


  • ·民事再审的特点
      民事再审不是实体审理程序,仅仅审查是否符合再审条件,再审标准的依据为再审案由。再审程序中法官审查也不是以事实为依据,而是以申请人的申请理由为依据,即使终审判决中存在极大的事实认定错误,法院认为再审事由不成成立,也不会裁定再审南京律师网。再审事由是再审申请的核心,一切围绕再审事


  • ·民事申诉的理由
      因为申诉的对象是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的民事判决、裁定,这要求律师应当具有扎实的民法学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这样才能发现法院所做判决、裁定的错误之处。因此,在民事申诉请求中,应当针对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具体的、充分的理由,这样才有可能说服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抗诉,启动


  • ·再审申请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裁定终结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审查:(一)申请再审人死亡或者终止,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人声明放弃再审申请的;(二)在给付之诉中,负有给付义务的被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但当


  • ·撤回再审申请或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的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四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准许撤回再审申请或者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再审申请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予受理,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的除外。可以再次申请再审的情形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 ·检察院受理民事申诉的条件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对于已经生效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诉:(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 ·再审案件如何审判?
      再审案件的审判应遵循以下程序:  1.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  按照再审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提审、指定再审或自行再审的裁定,该裁定中还应包括中止原裁判执行的内容www.njLawyer.cn。决定再审后,是中止原裁判的执行,而不是撤销原裁判。因为决定再审时,虽然已经发现原裁


  • ·刑事案件提出申诉期限
      刑事案件提出申诉期限:1、人民法Y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2、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2)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Y提出申诉,人民法Y未受理的;3)属于疑难、复杂


  • ·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
      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对不予受理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对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 ·申请再审的时间
      申请再审的时间: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六个月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P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上述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


  • ·涉外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特别规定
      涉外民事案件中的外国当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人为外国人的,应当提交其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护照复印件,或能证明其身份信息的其他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外国企业或组织的,应当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代表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 ·再审审查方式
      再审案件的审查一般包括四种方式。一是书面审查后径行裁定。二是仅以审查再审材料难易作出裁定的,需要调阅原告卷宗进行审查,也就是调阅一二审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三是对于再审申请人以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和裁定的,要询问案件当事人。四是再审听证。。


  • ·再审书面审查
      根据《最高法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人民法院经审查申请再审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对方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意见、原审裁判文书和证据等材料,足以确定申请再审事由不能成立的,可以径行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对于以下列事由申请再审,且根据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足以确定再审事由成


  • ·民事再审申请书格式
      再审申请人:申诉人为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申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诉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应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与申诉人的关系。委托律师的,应写明其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 ·再审听证审查
      《最高法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以下列事由申请再审的案件,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听证:(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


  • ·哪些案件不能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下列情形不得申请再审:(一)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二)当事人将生效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


  • ·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处理的情形
      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处理的情形: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申请再审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申请再审人不服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定,向作出驳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级法Y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南京律师网。。


  • ·民事执行监督申诉状范本
      民事执行监督申诉状  申诉人(案外人):马xx(曾用名马xx),浙江省xx市人,住本市xx街道办x路x号  被申诉人(被执行人):马xx,男,xx岁,汉族,浙江省xx市人,住xx市xx街道办xx号。  被申诉人(案外人):马xx,女,x汉族,浙江省xx市人,住xx市xx街道xxx号,被执行人马xx的妻子,执行标的


  • ·孩子已经判给我了,但总去孩子学校里,找孩子。影响了孩子正常生活和学*请问律师?
      请问,孩子已经判给我了,但总去孩子学校里,找孩子。影响了孩子正常生活和学*,在同学见影响很大。每次都是哭的很伤心,,请问律师。我可以不可以以孩子的意愿,申请法律上的禁止探望divclass="w990mamt20

    ·我们可以拿回我们的定金吗?
      我们公司想做一个网站找了一个公司帮我们做但是他们做的东西太次了我们想解约我们想拿回我们的定金什么都没有做本来都该他们设计结果让我们公司给设计他们做动画可是跟合同里写的就不符合了我们凭什么给他们那么多钱他们却什么也没有做我们可以拿回我们的定金吗?

    ·要申请劳动仲裁找个律师代理你好,请问我去十二月份入职我们公司,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到六月份公司
      要申请劳动仲裁找个律师代你好,请问我去十二月份入职我们公司,一直没有签"1427367l"""劳动合同,到六月份公司给交了社保,工资发放为现金,没有工作证,没有工作服,没有厂牌,打卡指纹,工资条上面什么也没有就写了有多少钱,像这种问题是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得到多少补偿,每月工资7000。有没有昆山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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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想投诉泗阳经济开发区浙江路2号佳雷纺织品有限公司,原因是这样我进他们厂工资保低说好三干加提成,结果厂搬家了,我没去,这个月,把我工资保低都扣了,我想咨询一下法律一下,他们有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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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你好,我没有办结婚生了一个小孩都14岁了,就是小孩的爸爸这几都没有管过小孩,电话都没有打过不闻不问的,我现在另外找了一个男朋友要结婚了,现在需要办什么手divclass="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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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你好,我妈妈是农村小学代课老师,代课十来年了,现在临近退休了,学校一直没有给她缴纳社保,现在想去补交,但是教育局和社保局都说不能补交,请问如果走法律途径有多大希望能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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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可以加一下微信吗?我咨询一下离婚官司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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